招投標新規(guī):廣東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新規(guī)11月起執(zhí)行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綜合定額2018》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61號)和《廣東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實施方案》(粵府辦〔2016〕54號),滿足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計價工作需要,加快推進我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彌補我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計價依據的缺失,我廳組織制訂了《廣東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綜合定額2018》(以下簡稱“本綜合定額”)?,F印發(fā)給你們,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綜合定額是我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計價的標準,是編審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施工圖預算、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工程價款調整、竣工結算,調解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也作為企業(yè)投標報價、加強內部管理和核算的參考。
凡在2018年11月1日起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招標或非招標未簽訂合同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均執(zhí)行本綜合定額;2018年11月1日前已發(fā)出招標文件或已簽定合同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有約定的按其約定計價,沒有約定的則不得調整。
本綜合定額的印發(fā)、勘誤、解釋、補充、修改、應用軟件管理等工作由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各單位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反映。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8年9月30日